1.市发改委核准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
3.工程项目资金证明······················(总投资的80%左右)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审查意见书················市规划局
5.图纸审核意见························行政服务中心图审办
6.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7.民营企业邀标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 记价格【2002】1980)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3.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2002年10月,我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印发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为有利于《办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删去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二、将《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委【2011】534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为招标代理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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