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郧西县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郧西县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7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冶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郧西县混空轻烃燃气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项目编号:HBYKDZ202508044YXD

3.项目建设内容

1)郧西县香口乡新建燃气站20站,建筑面积6500平,项目总面积60

2)郧西县涧池乡新建燃气站18座,建筑面积6000平,项目总占地面积土地54

3)郧西县河夹镇新建燃气站18站,建筑面积6000项目总占地面积54

4)郧西县观音镇新建燃气站21站,建筑面积6000项目总占地面积63

5)郧西县店子镇新建燃气站20站,建筑面积5000平,项目总面积60亩。

4.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设计、勘察、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具体以建设单位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5.工程建设施工地点:郧西县(观音镇、河夹镇、涧池乡、香口乡、店子镇)

6.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1080 日历天。

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

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GB1);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注: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投标人近5年(2020年08月至2025年08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燃气管道施工或设计和总投资不少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或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联合体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4.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需要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动力或暖通)(提供证书扫描件);

4.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4.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不可互相兼任,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机械员、资料员、标准员须在投标文件中放岗位证书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需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截图);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五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放至在投标文件中);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08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

2.1现场领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领取登记表,在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文华路锦绣翰林小区1号楼一单元2101室)获取招标文件;

2.2邮箱领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备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限内)及领取登记表,通过邮箱806768678@qq.com 发送报名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文华路锦绣翰林小区1号楼一单元210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和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文华路锦绣翰林小区1号楼一单元2101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冶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人:刘冰锋          

联系电话: 15972725753          

   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鸳鸯乡刘湾村林荫大道341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李巧宇、李广宇、张艳丽  

联系电话:1527116233/19871205905/0710-3771079

   址: 十堰市茅箭区文华路锦绣翰林小区1号楼一单元2101室

 

领取登记表

 

                                                报名时间:         

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工程招标 | 武汉设备招标 | 武汉工程项目管理 | 武汉工程技术服务 | 武汉工程造价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汉水华城国际公寓8栋1501-1502室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  0710-3771079  15271116233
版权所有: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易城中国  后台服务
  备案号:鄂ICP备2025096516号-1